光正眼科医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002524 证券简称:光正眼科 公告编号:2023-044
(相关资料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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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
三个解除限售期及预留部分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二个解除
限售期解锁股份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条件的激励对象共计 105 人,本次可解除限售数量总额为 3,468,800 股,占目前公司股本总
额的 0.6731%;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二个限售期符合解
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共计 17 人,本次可解除限售数量总额为 345,000 股,占目前公司股
本总额的 0.0669%。
光正眼科医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5 月 29
日分别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三个解除限售
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及《关于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授
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根据《上市公司
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等相关规
定以及公司 2019 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董事会认为公司
分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成就,公司本次实施的
激励计划内容与已披露的激励计划不存在差异,同意公司按照激励计划的相关规
定与授权办理上述解锁事宜。公司按照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
办理了本次解除限售期的相关解锁事宜。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三个解除限售
期可解除限售条件的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共 105 名,本次可解除限售条件的限制
性股数量为 3,468,800 股,占目前公司股本总额的 0.6731%。预留部分授予的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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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性股票第二个解除限售期可解除限售条件的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共 17 名,本
次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总额为 345,000 股,占目前公司股本总额的 0.0669%。
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激励计划概述
于《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
施考核管理办法》等相关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议案发表了
独立意见。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
考核管理办法》等相关议案。
在公司内网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接到与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
有关的任何异议。2019 年 5 月 18 日,公司监事会披露了《关于公司 2019 年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公示情况的说明及审核意见》。
了关于《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等相关议案,并披露了《关于公司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司对内幕信息知情人
在公司本次激励计划公告前 6 个月内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自查,未发现相关
内幕信息知情人存在利用与本次激励计划相关的内幕信息进行股票买卖的行为。
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确定
以 2019 年 5 月 22 日为首次授予日,授予 174 名激励对象 1,342 万股限制性股票,
授予价格为 2.82 元/股。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予登记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59),公司本次授予限制性股票实际认
购人数合计 154 人,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 12,396,791 股,占授予时公
司股本总额的 2.46%。授予的限制性股票于 2019 年 7 月 17 日在深交所主板上市。
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同意确定以 2020 年 5 月 21 日为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日,向 25 名激励对象
授予预留部分的 158 万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 4.29 元。公司独立董事对相
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本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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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并发表了同意的意见。
份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74),公司本次授予限制性股票实
际认购人数合计 23 人,预留股份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 1,510,000 股,占授
予时公司股本总额的 0.29%。授予的预留股份于 2020 年 7 月 17 日在深交所主板
上市。
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
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及《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
制性股票的议案》,董事会和监事会均同意本次解除限售条件成就及回购注销部
分限制性股票事项,解除限售数量总额为 3,434,820 股,回购注销限售股数量总
额为 871,371 股。并发布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减资公告》。同时
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解除限售的股份已于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及《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公告编号:2021-022),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审核确
认,公司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事宜
已于 2021 年 3 月 9 日办理完成。
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
限制性股票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 2019 年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
就的议案》及《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董事会和监事会均同意
本次解除限售条件成就及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解除限售数量总额为
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减资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同时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
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已于 2021 年 12 月 27 日
上市流通。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及《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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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
的限制性股票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 2019 年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
成就的议案》及《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董事会和监事会均同
意本次解除限售条件成就及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解除限售数量总额为
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减资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同时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
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解除限售的股份计划于 2023 年 6 月 13 日上市流通。
二、本次实施的股权激励计划与已披露的股权激励计划是否存在差异。
公司本次实施的激励计划内容与已披露的激励计划不存在差异。
三、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三个解除限售期
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说明
根据公司《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相关规定,授予限制性
股票第三个解除限售期为自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 36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
予完成登记之日起 48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
限售比例占获授限制性股票数量的 40%。公司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上市日为
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说明
公司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的限制性股票第三个解
除限售期解除限售符合公司《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和《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规定的各项解除限售条件。具体情况
如下:
序
解除限售的条件 成就的情况
号
公司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公司未发生前述情形,满足第
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
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司章程、公开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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激励对象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人选;
为不适当人选; 激励对象未发生前述情形,满
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件。
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剔除公司本次激励计划所产生
的股份支付费用影响因素的数值
公司层面的考核要求: 后,公司2021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
满足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
件。
根据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个人层面的考核要求:
对激励对象的综合考评:
行核算及初评,并提交董事会薪酬与绩效委员会进行最
考核结果为评分≥80,解除限售系
终审定,确定绩效得分;
数为1.0;
<80的,解除限售系数为0.8;60(含)<评分<70,解除
核结果为70(含)<评分<80,解除
限售系数为0.7;评分<60,解除限售系数为0;
限售系数为0.8;
个人当年计划解除限售额度。
不再具备激励资格。
注:以上“净利润”指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并剔除公司本次激励计划所产生的股
份支付费用影响因素的数值作为计算依据。
综上所述,董事会认为公司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
票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成就,根据公司 2019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
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同意公司按照相关规定办理本次解除限售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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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二个解除限
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说明
满
根据公司《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相关规定,授予的限制
性股票第二个解除限售期为自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 24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
授予完成登记之日起 36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
除限售比例占获授限制性股票数量的 30%。公司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
留部分授予的限制性股票上市日为 2020 年 7 月 17 日,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二个
限售期已于 2022 年 7 月 18 日届满。
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说明
公司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授予激励对象的限制性股票第二
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符合公司《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和《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规定的各项解除限售条件。具体情况
如下:
序
解除限售的条件 成就的情况
号
公司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司章程、公开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激励对象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人选; 激励对象未发生前述情形,满
为不适当人选; 限售条件。
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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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剔除公司本次激励计划所产生
的股份支付费用影响因素的数值
公司层面的考核要求: 后,公司2020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
满足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
件。
个人层面的考核要求:
行核算及初评,并提交董事会薪酬与绩效委员会进行最 对激励对象的综合考评:
终审定,确定绩效得分; 1、17名激励对象的个人业绩考
<80的,解除限售系数为0.8;60(含)<评分<70,解除 为1.0;
限售系数为0.7;评分<60,解除限售系数为0; 2、3名激励对象因离职等原因
个人当年计划解除限售额度。
注:以上“净利润”指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并剔除公司本次激励计划所产生的股
份支付费用影响因素的数值作为计算依据。
综上所述,董事会认为公司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授予限制
性股票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成就,根据公司 2019 年第一次临时
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同意公司按照相关规定办理本次解除限售事宜。
五、本次解锁的限制性股票上市流通安排
额的 0.7400%。其中,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三个解
除限售期可解除限售数量总额为 3,468,800 股,占目前公司股本总额的 0.6731%;
售数量总额为 345,000 股,占目前公司股本总额的 0.0669%。
售条件的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为 105 名,预留部分授予可解除限售条件的限制性
股票激励对象为 17 名。其中,15 人首次授予及预留授予均满足解除限售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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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限售条件成就的激励对象及可解除限售的数量:
本次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共计 105 人,其中:104 名激励对象的个
人业绩考核结果为评分≥80,解除限售系数为 1.0;1 名激励对象的个人业绩考
核结果为 70(含)<评分<80,解除限售系数为 0.8。本次可解除限售数量总额为
现有获授尚未解除限
本期可解除限 剩余未解除限售
姓名 职务 售的限制性股数量
售数量(股) 数量(股)
(股)
王建民 董事、副总经理 120,000 120,000 0
陈少伟 副总经理 120,000 120,000 0
周荷莲 副总经理 72,000 72,000 0
廉井财 副总经理 120,000 120,000 0
荣翱 副总经理 100,000 100,000 0
王铁军 董事、副总经理 120,000 120,000 0
张勇辉 副总经理 120,000 120,000 0
李俊英 董事、财务总监 100,000 100,000 0
陈智芳 副总经理 40,000 40,000 0
中层管理人员、技术(业务)人员
(96 人)
合计 3,483,200 3,468,800 0
注:上述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有效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本公司股票均未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1%。
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激励对象及可解除限售的数量:
本次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共计 17 人,其中:17 名激励对象的个人
业绩考核结果为评分≥80,解除限售系数为 1.0,本次可解除限售数量总额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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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有获授尚未解除限
本期可解除限 剩余未解除限售
姓名 职务 售的限制性股数量
售数量(股) 数量(股)
(股)
王建民 董事、副总经理 35,000 15,000 20,000
陈少伟 副总经理 35,000 15,000 20,000
周荷莲 副总经理 14,000 6,000 8,000
廉井财 副总经理 35,000 15,000 20,000
荣翱 副总经理 70,000 30,000 40,000
王铁军 董事、副总经理 35,000 15,000 20,000
李俊英 董事、财务总监 35,000 15,000 20,000
中层管理人员、技术(业务)人员
(10 人)
合计 805,000 345,000 460,000
注:上述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有效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本公司股票均未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本次限制性股票解锁后需严格遵守《证券法》、
《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
《上
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买卖公司股票。
六、本次解除限售股份后的股本结构变动表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股 本次变动后
项目
数量(股) 比例 份数(股) 数量(股) 比例
一、无限售条件股份 509,214,945 98.81% 3,813,800 513,028,745 99.55%
二、有限售条件股份 6,151,475 1.19% -3,813,800 2,337,675 0.45%
高管锁定股 1,063,275 0.21% - 1,063,275 0.20%
股权激励限售股 5,088,200 0.99% -3,813,800 1,274,400 0.25%
合计 515,366,420 100% - 515,366,420 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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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本次解除限售后的股本结构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最终办理结果为准。
本次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事宜对公司股权结构不会产生重大影响,解锁完成
后公司股权分布仍具备上市条件。
七、备查文件
制性股票第三个解除限售期和预留部分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
除限售条件的核查意见;
除限售期和预留部分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及回购
部分限制性股票的核查意见;
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三个解除限售期及预留部分授予的限制
性股票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之法
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光正眼科医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六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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