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不出风险,宁可不做业务。”这是当下商租公司对转向实体经济做业务的普遍心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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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5月26日,银保监会发布《融资租赁公司监督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标志着融资租赁监管规则落地,融资租赁公司正式步入三年监管过渡期。如今,三年期限即将结束。
然而,能达到监管指标要求的商租公司并不多。
“由于对产业侧的直租业务并不熟悉,商租公司对于转向实体经济做业务的积极性并不是很强,因此,为了避免做新业务可能产生的风险,商租公司依然靠着政信类项目做融资业务为主。此外,商租受到的监管相对金租而言没那么严格。”华东政法大学融资租赁研究中心特约研究员黄保俊表示。
我国融资租赁行业中商租数量多,业务量相较金租较少。金租数量少,但业务量高。“相较之下,金租公司为了维持现有体量,转型的动力更强。”黄保俊表示。
整体而言,融资租赁公司转型发展仍有一段漫长的路。
“船大难掉头。” 黄保俊向记者表示。 他表示,很多融资租赁公司以前做政信类项目居多,短时期内进行专业化转型难度相对较高。
据南方财经全媒体记者不完全统计,截至目前,江苏、天津发布了延长监管过渡期期限的相关通知。
空壳公司逐渐出清
“作为融资租赁聚集区之一,近年来,天津持续推进机构‘减量增质’,引导融资租赁公司回归主业,服务实体经济。截至2022年末,天津融资租赁公司数量为1315家,其中金租11家,商租1304家。从天津的存量融资租赁公司来看,空壳公司占比约一半。估计全国的空壳公司也差不多。”天津市租赁行业协会常务副秘书长杨新亮表示。
三年前的数据显示,全国约72%的融资租赁公司处于空壳、停业状态,空壳公司主要分布在外资租赁公司。
相比于注册内资企业,注册外资融资租赁企业门槛更低。“当时,注册外资融资租赁公司相对比较容易,不需要经过审批,因此注册了很多这种公司,但是它并没有真正做起来业务,一些中介机构存了很多牌照在手里。”杨新亮表示。
针对此问题,2020年发布的《办法》加强了监管引导,通过分类处置推动融资租赁行业“减量增质”。一方面,清理存量。按照经营风险、违法违规情形,将融资租赁公司划分为正常经营、非正常经营和违法违规经营等三类,具体明确三类公司的认定标准,细化分类处置措施。另一方面,严控增量。在缺乏行政许可的情况下,要求地方金融监管部门与市场监管部门建立会商机制,严格控制融资租赁公司及其分支机构的登记注册。
“通过清单制管理,倒逼空壳公司主动清出。目前而言,强制部分空壳企业主动注销仍有一定难度。虽然相关监管机构已对空壳、非正常经营企业进行了初步摸排。但空壳公司全部清出仍需一个过程。”黄保俊表示。
回归本源 赋能实体经济的专业化转型之路
“行业内的部分从业人员可能10年没做过一笔直租业务。”黄保俊表示。
很长一段时间内,融资租赁公司按照着“类信贷”经营理念做融资租赁,售后回租业务占比较大,直接租赁占比相对较小。二者的区别主要在于最终交易目的。直接租赁的最终交易目的是“融物”,即为承租企业引进设备;而售后回租的交易目的是“融资”,即为承租企业提供纯粹的资金融通,是一种类贷款的融资形式。
2018年以来融资租赁行业监管趋严,行业逐渐回归本源,提升直租在融资租赁交易中的占比;与此同时,治理僵尸企业,让未实缴资本金和不实际展业的租赁机构市场出清。
走面向实体经济的专业化之路是融资租赁公司当下转型的现实选择。
“作为我国融资租赁行业四大支柱之一,监管正在引导行业往产业侧转型。原来融资租赁行业做得较多是‘类信贷’业务,包括政信类业务,而现在国家已经对这类业务进行了监管,一些管网类业务已经不让干了,还有一些构筑物业务也在逐步压降。因此,现在融资租赁公司在思考,怎么体现专业能力,怎么去适应市场,如何控制风险,首先必须是面向自身的自我革命。”一位业内人士表示。
但对于商租公司而言,转型动力并不强。“现在商租公司以国企城投类项目为主,其实也是偏融资类的业务,回租金额比较大。对于更陌生的偏向实体经济的领域,商租公司做业务的积极性并不高。”黄保俊表示。
专业化转型之路也面临着许多挑战。“专业化之路并非一蹴而就,关键还是看专业能力。”黄保俊表示。他分析,目前融资租赁企业团队在直租业务方面的专业性还不够,普遍存在着“类信贷”业务的惯性思维,而换团队的成本也过高。此外,融资租赁的本源是“融物”,做直租需要对设备具有深入的了解,而行业内缺乏兼具产业和金融于一身的专业化人才,而人才短缺是长期才能解决的问题。
除了提升自身专业性之外,也有部分企业开始寻求第三方机构合作。“目前,行业内有部分企业开始与具有资产管理能力的专业机构合作,通过第三方专业机构帮助企业识别和管理资产风险。”上述业内人士表示。
虽然供给侧转型缓慢,但需求侧却有较好发展基础。华西证券(002926)在研报中分析,以制造业为主的产业结构,企业用工成本不断上升的背景下经济结构转型和产业升级的需求,以及城镇化继续推进等将共同为融资租赁业的发展构筑起良好的需求环境。
天津拟延长融资租赁公司过渡期期限
转型之路漫漫,多地延长监管过渡期期限。
据《办法》第五十二条规定,在《办法》施行前已经设立的融资租赁公司,应当在省级地方金融监管部门规定的过渡期内达到规定的各项要求,原则上过渡期不超过三年。省级地方金融监管部门可以根据特定行业的实际情况,适当延长过渡期安排。
目前,江苏、天津已发布了延长过渡期期限的相关通知。5月12日,江苏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宣布延长《江苏省融资租赁公司监督管理实施细则(试行)》有效期至2025年3月1日。
天津紧随其后,5月15,天津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发布《关于延长天津市融资租赁公司监管过渡期安排的通知(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通知》),拟将天津市融资租赁公司监管过渡期延长至2025年12月31日。
此外,安徽近期也加强了对融资租赁公司的监督管理,公布了《安徽省融资租赁公司监督管理实施细则(试行)》。
除了期限延长外,天津发布的《通知》还对融资租赁公司提出了聚焦主责主业、强化内控合规、加强租赁物合规管理三方面的要求。
具体来看,要求各融资租赁公司聚焦主责主业,增强金融服务的政治性、人民性,充分发挥“融物”特色功能,提升直接租赁、经营租赁业务比重,在带动产业发展和服务国家战略等方面发挥更加积极作用;强化内控合规,提升经营管理水平,持续健全公司制度,完善内控机制,强化内控合规管理,建立健全资产分级分类制度和风险准备金制度,加强资产质量管理,防范业务风险;加强租赁物合规管理,找准市场定位、实现差异化发展,高度关注租赁物“适格性”问题,准确把握市场和功能定位。
然而,由于此前以“类信贷”业务模式为主,融资租赁公司在开展直租业务时存在着许多挑战。“因为大部分公司此前做‘类信贷’业务居多,而直租业务涉及不同领域、不同行业、不同设备,对团队和人员的专业化要求较高,而大部分融资租赁公司可能并没有在全国设置很多分支机构,在展业过程中没办法深入到某一个行业。当然,现在也有很多融资租赁公司开始招聘专业化团队,铺设分支机构去聚焦市场,只是目前体量还较小。”杨新亮说。
与此同时,融资租赁公司在集中度和关联度相关指标上较难达标。“目前来看,有些公司设立的初衷就是为了服务集团主业的,集团方面不允许其做市场化业务,因此,这些公司难以满足此前监管提到的集中度和关联度相关指标。不过,《办法》第五十一条也规定了,省级人民政府应当依据本办法制定本辖区融资租赁公司监督管理实施细则,视监管实际情况,对租赁物范围、特定行业的集中度和关联度要求进行适当调整。”杨新亮表示。
此外,近年来,监管部门对于租赁物合规问题的处罚力度愈加严格。“租赁物合规管理方面,租赁物“适格性”问题受到了高度关注,监管对于租赁物合规会有越来越严格的要求,原来的一些平台类、政信类项目和一些管网构筑物项目确实在逐渐地压缩。同时,监管部门正在引导企业更多地开展真正的设备租赁。”他表示。